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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人为数字服务缴纳 8% 的销售和服务税 (SST),但其中一些平台背后的公司无需为其在当地赚取的数十亿美元纳税。
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 (MyCC) 估计,每年仅流向五家数字巨头的资金就有近 70 亿令吉,使国家损失了近 4 亿令吉的税收。
MyCC 首席执行官拿督依斯干达·伊斯梅尔 (Datuk Iskandar Ismail) 告诉 SAYS,这个惊人的数字(仅从五个平台得出)仅仅触及表面,一旦考虑到数字经济的整体规模,总损失可能会更高。

依斯干达表示,马来西亚因数字经济而遭受的未税损失可能会更高。
图片来自 MyCC(提供给 SAYS)
他表示,这一估算来自该委员会对移动操作系统和支付系统、电子商务市场、数字广告服务和在线旅行社 (OTA) 进行的为期 18 个月的市场研究。
近 20 个平台因可能阻碍良性竞争并可能违反 2010 年竞争法的行为而受到审查。

MyCC 审查了近 20 个平台是否存在可能阻碍良性竞争并可能违反 2010 年竞争法的行为。
图片来自 我的CC
依斯干达表示,马来西亚过时的法律不能对在该国运营的没有实体办公室或当地存在的数字平台征税。
“这些平台向用户收取8%的SST并支付给海关部门,但他们的实际收入仍然没有征税。
他说:“我们的税法需要修改,因为目前我们只能向他们征税,如果他们在这里有实体官员,而他们没有。”
依斯干达表示,该委员会的市场研究还揭示了其他乘数效应,如果不加以解决,可能会严重损害国家。
“我们需要一个适当的监管框架,不能依赖平台自行行动。
“例如,一些平台在本地电影被非法上传时不会采取行动,因为他们从中赚钱。
“如果我们不干预,我们的本土制作可能会崩溃,让我们的下一代只能接触国际电影。
“我们向他们传递了什么样的影响和价值观?”他问道。

国内贸易和生活成本 (KPDN) 部长 Datuk Armizan Mohd 于 2 月 10 日发起了数字市场审查。
图片来自 MyCC(提供给 SAYS)
依斯干达建议成立中央数字经济工作组(CDET),汇集所有相关机构和部门,共同解决数字生态系统中的问题。
“我们可以对其中一些人采取行动,但我们不希望其他人质疑我们的举动,称这会阻止这些参与者在我们国家投资。
他补充说:“我们都需要达成共识,因此我们必须坐下来共同采取行动。”
依斯干达表示,该工作组还将与《2025年东盟数字总体规划》保持一致,确保整个地区共同受益。
他说:“我们的国家很小,这些巨头可能不会单独听取我们的意见,因此CDET将首先在马来西亚发出集体声音,然后再接近更大的集团。”
他补充说,这些行为并非马来西亚独有。
“到目前为止,这些公司正在逐个司法管辖区解决问题。
“如果他们在欧洲遇到问题,他们只会在欧洲解决这些问题,”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