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公积金局(EPF)加强执法行动,显示截至2025年12月,共有14,332名公司董事因未能缴纳雇员法定缴款而被禁止旅行。
在此之前,公积金局根据 1991 年公积金法第 39 条,在 2025 年全年向马来西亚移民局提交了 2,257 名新名字。此次打击行动突显了该基金对危害其劳动力退休保障的雇主的“零容忍”政策。
2025 年,针对不合规雇主的诉讼大幅增加。 EPF 的法律和执法团队针对公司董事和雇主提起了 3,530 起民事诉讼,以及因未能履行每月缴款义务而提起的 6,011 起刑事起诉。
EPF首席运营官Sazaliza Zainuddin提醒所有雇主,每月供款是EPF法案第43(1)条下的强制性法定要求。
萨扎利扎表示:“未能履行这些义务的雇主将面临一系列执法行动,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起诉和国际旅行限制。” “及时付款不仅对于保护工人的权利至关重要,而且对于确保他们的退休储蓄持续增长并为长期财务福祉奠定坚实的基础而言。”
问题的严重程度反映在实地报告的数量上。 2025 年 1 月至 12 月期间,EPF 收到 21,029 起员工投诉。
迄今为止,该基金已成功解决了 8,868 起欠款案件,还有 12,161 起案件仍在积极调查或涉及正在进行的法律程序。公积金局向会员保证,每一项投诉都会得到彻底调查,以确保工人的法定权利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