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庭今天获悉,前玻璃市州务大臣阿兹兰·文曾要求两家旅行社退还2013年至2017年期间家庭海外度假的费用,因为他想自己管理旅行。
阿兹兰的前高级私人秘书、45岁的赫华迪哈希姆作证说,他已接到指示,要求斯里克达旺旅行社将资金退回阿兹兰的个人账户,并要求爱迪尔旅行社将现金存入同一账户。
赫沃迪表示,旅行社需要确认旅行日期和护照等证明文件,才能为阿兹兰一家前往伦敦预订航班、酒店和交通。
“不过,阿兹兰后来指示我通知他们,他会亲自安排假期,并要求他们退还款项。
“我无法确认他是否参加了旅行。我只处理了他的休假批准和海外休假权利的使用,”第18名检方证人说。
赫沃迪表示,他负责管理旅行证件,以便阿兹兰能够利用州法令规定的特权,特别是有关海外休假的特权。
他说,阿兹兰推荐斯里克达旺是因为他之前在威士马布特拉服务期间曾参加过该公司组织的旅游团,并发现他们的服务令人满意。
“Aidil Travel & Tours 的老板是 Abdul Rahim Halim,他曾是 Shafiei Ismail 在 Sri Kedawang Travel & Tours 的合伙人。据我所知,他们不再是合伙人了。
“拉希姆后来成立了Aidil Travel & Tours,而沙菲伊则不再涉足旅游业。由于我之前曾与拉希姆打过交道,因此尽管发生了变化,海外旅行的安排仍然顺利进行,”他说。
67岁的阿兹兰面临五项虚假海外假期申报指控,金额超过118万令吉。据称,这些罪行是在2013年12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在玻璃市州秘书办公室犯下的。
索赔涉及飞往伦敦的机票报价以及 Sri Kedawang Travel & Tours (W) Sdn Bhd 和 Aidil Travel & Tours Sdn Bhd 的发票。
他被控触犯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一经定罪,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及虚假申报价值五倍或1万令吉的罚款,以较高者为准。
根据《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第4(1)(b)条文,阿兹兰还面临五项额外指控,涉及收取非法活动收益,金额达106万令吉。
这些罪行据称于2014年2月19日至2017年12月期间在Jalan Tuanku Abdul Rahman的马来亚银行分行、布城联昌国际银行分行以及喜来登帝国酒店犯下。
他还根据刑事法典第403条文,因涉嫌挪用玻璃市州政府资金106万令吉而面临五项刑事失信指控。该罪行可判处六个月至五年监禁,还可能包括鞭刑和罚款。
法官阿祖拉·阿尔维 (Azura Alwi) 的审判将于 1 月 21 日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