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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人因非法进入马来西亚而被监禁、鞭刑
古晋:地庭今天(4月22日)判处一名20岁印尼男子监禁四个月和鞭打一鞭,罪名是没有有效旅行证件进入马来西亚。 阿卜杜勒·萨法里 (Abdul Safari) 承认根据《1959/63 年移民法》第 6(1)(c) 条提出的指控有罪,可根据该法第 6(3) 条进行处罚,法官艾里斯·阿文·乔恩 (Iris Awen Jon) 对他作出了判决。 根据1959/63年移民法第6(1)(c)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处以最高10,000令吉罚款、最高五年监禁或两者兼施,以及最高六鞭鞭刑。 …
